■ 深圳特區報特派記者
   任琦 李舒瑜 甘霖
   如何破解“信訪不信法”的難題?如何讓司法公正深入人心?如何在全體社會成員心目中樹立起法律權威?在今年全國兩會上,法治化成為代表們經常提到的熱詞,其中,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大家普遍關註的問題。
   以陽光公開促公信
   “過去一年,全國法院系統司法公開的強度前所未有。”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向記者表示,司法公開是去年各級人民法院的工作重中之重,“最高法院不但成為中央國家機關中最早開通微博、微信和新聞客戶端的單位,而且在全國法院大力推進裁判文書、審判流程、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。”
   對此,陳舒代表表示贊同,她說:“司法系統推進陽光司法更有深度廣度了,譬如今年最高檢察院的報告中提到,檢察機關將完善辦案信息查詢系統,建立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向社會公開制度,增強司法公開的主動性、及時性。這在往年兩高報告是從未提及過的。”她表示,非常高興地看到近年來我國司法公開逐步走向深入、走向常態。
   談到司法公開與司法公信的關係時,郅慧代表指出,涉訴信訪量長期居高不下,從某個側面反映了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,這也是法院系統面臨的難題。“必須全面落實司法公開原則,始終確保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,才能更好地實現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督權;把每一個案件、每一次判決當成面向公眾的法治教育課,當成接受群眾監督的最佳機會,確確實實用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信,才能防止司法不公、統一法律適用,彰顯人民法官公正廉潔司法的良好形象。”
   以公正司法促公信
   “去年,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防止、糾正冤假錯案方面,做了大量工作。各級人民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,踐行司法為民、公正司法,群眾滿意率大大提高。”朱列玉代表說,今年最高院的工作報告中,專門有“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”一節,報告了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,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。這些都表明瞭司法機關以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的決心。
   “自我糾錯需要勇氣,人民法院把牢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,勇於糾正一批冤假錯案,讓遲到的正義最終回到人間。”徐顯明代表說,糾正這些歷史積案,還當事人歷史清白,對於重塑人民大眾對法治的信心意義重大。
   但不可否認,辦案受干擾、選擇性執法、執行難、錯案追究,仍是影響司法公正的因素。如何破解這些問題,讓群眾真正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?羅進代表認為,首先,要形成社會成員共同尊重法律、信仰法律的風氣;其次,要培養一支獨立性強、業務過硬的司法系統隊伍。“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審判能力要體現在法官具體的審判工作中,法官業務水平直接關係法院的司法公信和審判實力。打造一支業務精、能力強的專家型審判隊伍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戰略目標,這就要求法院加強正規化、專業化、職業化建設,滿足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隊伍建設要求。”
   以強化監督促公信
   張育彪代表認為,不公正的判決是造成司法公信力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。“正人必先正己,司法人員秉公執法才能守住維護公民權益的法律底線。所以,必須加強對司法隊伍的監督,提高司法公信力。”
   周喜玲代表則認為,提升司法公信力,要暢通外部監督渠道,自覺增強接受監督的主動性。積極徵詢各人民監督員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特約檢察員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,邀請人民監督員等旁聽公訴案件庭審,促進執法活動在陽光下規範運行。
   “公開仍然是最好的監督。”齊奇代表說,越是熱點案件越要公開,用公開來促公正、促公信,倒逼司法系統進一步改進作風。
   (深圳特區報北京3月11日電)  (原標題:公信力:司法的生命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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